(1)深化工业污染治理,钢铁行业先行开展超低排放改造。《行动计划》要求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动实施钢铁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钢铁超低排放改造有望在全国范围内启动。
(2)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中大型锅炉实施超净排放改造。重点区域燃煤锅炉的淘汰力度更大,对燃气锅炉和生物质锅炉也提出更明确的要求,我们认为工业锅炉治理市场将显著受益。
(3)vocs污染物的重视程度提高,相关治理和监测市场有望提振。《行动计划》提出重点区域vocs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研究将vocs纳入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随着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得到一定控制,vocs有望成为防控的重点,相关治理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4)随着监测网络不断完善,监测要求更为严格,大气监测需求将持续提升。一方面,将加强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2020年底前,东部、中部区县和西部大气污染严重城市的区县实现监测站点全覆盖;另一方面,将督促重点污染源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
在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并再次强调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2017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新政策、新思路密集出台,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保驾护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向前,而其中最受瞩目的三项就是土十条、气十条和水十条:
土十条、气十条、水十条主要内容
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初步阶段,经济活动中消耗了大量自然资源,并且工业化产生的污染物也再次排入了环境,造成环境的恶化,进而引发资源衰竭。进入新常态之后,我国经济发展条件和环境发生了较大程度的改变,经济增长有别于传统的不平衡、不协调、可持续的粗放增长模式。防治工业污染是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2017年,我国工业污染治理完成投资额为681.53亿元。
其中废水治理完成投资76.38亿元,占比11.2%废气治理完成投资446.26亿元,占比65.5%;固体废弃物治理完成投资12.74亿元,占比1.9%;噪声治理完成投资1.29亿元,占比0.2%。经济新常态下,我国工业应采取绿色发展道路,实现清洁可持续发展。坚持经济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目的在于减少资源的过度使用以及降低污染排放物。坚持发展循环经济,大力落实使用资源化,消耗减量化和生产再利用的方针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要求环境破坏者必须承担破坏环境所带来的后果,确立环境属于稀缺资源的理念,坚持强化自然环境的管理监督政策。一方面,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去掉落后产能;另一方面,推动工业转型、提高技术投入、政府加大管理机制,形成绿色发展新动力,以保障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