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协会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协会应在银行设立一个专用账户,配备财务人员,协会理事长和财务负责人应对协会全部财务工作负责。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条 财务管理是协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协会理事会对财务管理工作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会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制度办事。
第二章 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五条 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协会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凭证,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协会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七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九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账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第十条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後,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三章 业务收支管理
1.收入的管理
第十二条 协会的收入来源包括:
(一)团体会费;会费收取的标准按协会会员大会决定:理事长单位35万/年,副理事长单位10万/年,监事长单位5万/年,常务理事单位1万/年,理事/会员单位0.2万/年。本项费用为年度会费,不包括本协会组织的会议或各项参展时需要会员另行承担的费用(如交通、住宿费、餐饮费、参展费等)。
(二)捐款;
(三)政府资助;
(四)在章程的威尼斯2299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六)利息;
(七)其他合法收入。
凡收到团体会费或其他的收入,均由开具专用收据或发票。
第十三条 协会收入只能用于围绕协会宗旨和威尼斯2299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为会员提供服务的支出;支付协会工作人员的薪酬、福利、办公开支、资料印刷、办公场所租赁、召开会议会务、调研费、差旅费和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等,不得挪作他用。
2.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 协会秘书处开展业务活动,凡涉及经费的,应当通过协会财务进行财务处理。
第十五条 经费支出后,经办人员应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所有报销凭证必须是税务部门或国家有关部门监制的正规发票或收据。经财务主管或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后,由财务办理报销。
第十六条 工作人员的薪酬,按协会的薪酬管理办法和有关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七条 工作人员的差旅费标准,按照协会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十八条 财务主管职责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协会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协会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2、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
3、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4、 负责协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 参与协会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6、 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
7、 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负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会计职责
1、 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凭证的整理、审核,年末决算后编制会计报表,财务报告;
3、 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
4、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条 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第五章 资金资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 现金管理制度
1、 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 出纳收取或支付现金时及支票(报销除外),须立即开具一式三联的现金收据,由缴款人/收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收款人,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 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第二十二条 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 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
3、 支票的使用必须财务主管签字后或同意后出纳方可开出。
4、 所开出支票必须填写收款单位名称。
5、 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第二十三条 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协会法人印鉴分别由财务主管和出纳负责保 管。
第二十四条 纳税管理
协会应按税局要求按时报税和及时缴纳各种税款。专用收据和发票均由出纳保管。
第二十五条 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月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向财务负责人汇报并将现金日记帐交与财务负责人审查,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人员于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 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 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
协会的资产包括实物资产、无形资产、对外的投资,按各资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由协会指定专人对资产进行登记管理,需报损或报废的应报经理事会批准。其中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批准同意。
第六章 财务监督
第二十七条 协会对团体会费的收支使用要接受理事会监事会和会员的监督,按章程规定每年向监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情况。
第二十八条 协会财务审计的审计期间:
年检的财务审计应对被检查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换届财务审计应于换届大会召开前进行,审计内容为该届协会任期内的财务情况;变更法定代表人、理事长的财务审计应对被更换者任职期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单位变更名称的财务审计应对该单位当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
第二十九条 协会财务审计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应遵循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审计程序,并按照民间组织财务审计报告格式文本的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第三十条 协会财务审计情况除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外,还应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
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