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协会的运行效率,规范协会的各项会议,保障协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例会安排
1、理事会会议:每年度召开2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会议主持人:理事长,参会人员: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全体成员。
2、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度召开2次,一般安排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会议主持人:理事长,参会人员: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和秘书处全体成员。
3、理事长工作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增减;会议主持人:理事长;参会人员: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列席人:监事长。
4、秘书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会议主持人:秘书长;参会人员:秘书处全体工作人员。
理事会会议、常务理事会会议、理事长工作会邀请名誉理事长、顾问、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参会。
二、会议有关规定
1、为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以上例会可同期召开或套开。年度第一次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与第一季度的理事长工作会同期召开。年度第二次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会议与第三季度的理事长工作会同期召开。
2、经理事长同意,每季度的理事长工作会可取消、也可临时召开。
3、以上例会凡需理事长、常务副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监事长参加的,不得由他人代会,无法参会的须向理事长请假。
4、以上例会由秘书处负责筹办,并提前5日进行会议通知。
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